明确告诉您,根据现有法规这属于违法行为,同时,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当突遇暴雨大风时,绝对不要在应急车道停留。
99随便观点:
第一,应急车道不是为暴雨大风天气准备。
应急车道之所以叫作应急,虽然可以理解是“为车主应急”,但设立应急车道的关键初衷,是为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留下一道紧急车道,以便让这些特种车辆,及时赶到事发地点。
基于这种理解,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占用应急车道。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该条例第81条,规定了在“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车辆应采取的通行方式,包括“能见度小于200米”,“能见度小于100米”,“能见度小于50米”三种情况。
例如:
“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由上述规定可知,当突遇暴雨大风时,车辆不应在应急车道停留,而应当开启各种车灯,将车速控制在20公里以内,缓缓向前行驶。
第二,不在应急车道停留,也是为了保命!
或许有人坚持认为,应急车道就是为了“紧急情况”准备,高速上遇到暴雨大风,雨刷完全跟不上,视线看不清,你不让我在应急车道停车,不是要我命吗?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是这样理解。
(1)高速上突发状况能见度低,最危险的不是你看不见,而是别人看不见!
试想,假如你把汽车停在应急车道,就算你把车灯全打开,在后方放置三角牌,但能见度低,其他司机未必能看见你的三角牌,等看见你的车灯,估计就撞上来了!
这种时候,你把汽车停在应急车道上,与停在行车道上,没有太大分别。
(2)缓慢向前行驶,恰恰是最安全的办法。
你的视线受阻,其他司机的视线也受阻,但这时候,所有车辆都保持缓慢速度往前行驶,就是所有人最安全的办法。
在这种时候,没有绝对安全,仅有相对安全。
处于缓慢向前行驶状态的车辆,被撞的可能性,绝对小于停在应急车道上,处于静止状态的车辆。
结束语:在严重危及生命情况下,无须考虑是否违章,但现实的情况是,哪怕你拼了命也看不清前方,你也不要盲目认为应急车道是安全的,因为,这个时候的应急车道肯定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