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计划买辆车,在网上了解新车信息时,相中了58同城上19款的蓝标哈弗H6,标价是71600元。
联系上一位叫做王琪的业务员,他跟说我实际售价就是71600元,另外还有个5000元的保险,再没有其他附加费用了,而且刚好现在有个三年免息的优惠活动,购买很划算。
我一听优惠确实很大,并且是58上发布的,看介绍,北京恒大星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汽车销售中心,与4s店合作卖车,所以价格超低。我颇为心动,即便我户籍和工作都不在北京,也想要去实地了解一下。
于是我买了张去北京的车票,按照业务员给我的地址,到了一个汽车工厂店。
一位穿白色上衣的业务员接待的我,他给我列了个报价单:
车原价是109000元; 首付为30%的车款,就是32700元;
购置税返点2725元,
950元的强险;
480元的车船税;
两年保险11400元,返点5700元;
因为我需要办理贷款,贷款手续费3000元;
一共是59430元;
再减去返点钱,相当于首付18305元;
贷款76300元,如果三年还清每个月还2119元,如果两年还清每个月则是3179元。
虽然这和之前在网上说的有出入,但我人都来了,并且他们所列的这些费用我感觉也都是合理的,便没有表示异议。
业务员拿出两份购车合同来,合同上的手写内容都是销售人员写的,上面车辆的加装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几十倍。
但当时销售人员把合同翻的飞快,看都没让我看清就翻到最后一页让我签字按手印了,然后当场刷了3000元订车金。
接着另一位业务员带我去银行面签,路上他接了个电话。完了他跟我说我要的这款车没有库存,有一款高一个级别的车,首付只多3000元,贷款只多7000元,问我能不能接受。
我觉得也没多多少钱,且我着急办好回家,就同意了。
于是他们又给我列了个首付单:
车款119000元; 首付为车款的30%,35700元;
购置税11900元;
强险950元;
车船税480元;
两年保险12000元,返点6000元;
贷款手续费3000元;
贷款83300元,已下贷款78400元,差4900元加到首付里,所以首付一共68930元。
第二天业务员带我去银行办理贷款面签,办理的是长安新生马达贷,贷款额明明78400元,结果我后来拿到银行还款单时,发现总共需要还100508.49元!
就算是利息也不可能这么高吧?
带我去的业务员解释说,我每个月只需还2119元就好,其余的由他们公司承担。
我便没有异议,跟着他去兴达汽车广场哈弗4s店看车、提车。业务员要求我先把昨天算的那6893元刷给他,另外还要刷500元的提车费,他再去帮我办理后续的手续。
接下来去办了临时牌照,办完后去找售后退款,总共是44495元。
这个时候高潮来了!
我找到售后之后发现,这根本就不是售后。带我的业务员走了,另一个叫做王伟的经理直接跟我坦白:你刷的钱根本不可能退返!到了公司的钱是不可能退的,你这只有口头协议,是不算数的……
这位王经理说话特别凶,像个黑社会,我才意识到我是进了他们的圈套。这车肯定不能买了,我不能再被他们继续套下去。但他们要求我再刷3000元才答应放我走,看他们人多势众,一个个面露凶相,出于人身安全考虑,我只得被迫再度刷卡。最后他们给我写了个终止协议,并把第一天签的合同收走了。
这时候我完全明白了这就是一个套路外地购车人的局:诈骗团伙在网上发布低价购车广告,吸取外地购车人来京买车。在买车过程中,用提前准备好的话术,一步一步引诱车主陷入他们布置好的“合同陷阱”。然后仗着他们人多势众,欺负外地人人生地不熟,只能吃闷亏自认倒霉,最后车没买成,还得乖乖赔上购车定金。
我前后刷了75430元,高利贷100508.49元,共175938元;车价112000元,付了30%的首付款33600元,贷款784000元,最后总共被诈骗63938元。
被骗之后,我加了一个同样被骗的受害者群,了解到被骗的人不在少数。只有个别手里有录音证据的受害者要回了被骗款,绝大多数受害者苦于手中没有有力的证据,不知如何维权……
早在17年央广网就报道过这类骗局,警方立案并抓捕了49名犯罪嫌疑人,导致这类骗局曾“消停”过一阵子。但这种“不义之财”相比踏实做工来得容易多了,骗子们如何能够按捺得住,于是又四处流窜作案,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这个案例中,有这么几点构成了欺诈行为;
1.车辆报价与实际售价不一致,且车辆加装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几十倍。这违反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及该规定的解释中的第一条第五条第六条。北京恒大星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北京博瑞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违反了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十二条。
2.设置“合同陷阱”。业务员会提前跟你说明种种收费款项,列好报价单,让你对购车这项交易有个清晰并且合理的认知,放下心理防线,以便在签合同时快速略过。签合同时,业务员会快速翻页,在购车人没看清楚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就催促他们签字。事后在购车人违约时,才发现合同中对于购车人的违约责任规定非常严重,很多条约都对自己极为不利。
3.设置“高利贷”陷阱。贷款额度是78400元,按揭三年,竟然需要还款100508.49,利率高约30%!业务员谎称高出来的部分由售车公司承担,这种口头承诺自然不作数。如果无需还款这么多,汽车销售公司为何要多此一举?可见其目的就是为了让购车人多举债,多出钱。
宋先生决定和一些受害人一起去报案维权,小菲不知道他们手中的证据是否能够让他们维权成功,但衷心希望这类骗局不再出现。
我们无法指望骗子们有良知不再行骗,但加强自身的防骗常识是很有必要的。
首先,不要相信过度低于市场价格的相关信息,不要被低价诱惑。
其次,涉及到合同事宜,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清楚知道合同中对己方的责任约束,避免踏进合同陷阱。
最后,在交易过程中,要尽可能保留证据。这就需要时刻保持理智,不要被骗子的话术蒙蔽,被他们牵着鼻子走,涉及到一些重要的口头承诺,最好以书面形式签定,或者录音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