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年满多少不支持?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年满多少不支持?
交通事故误工费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满多少不支持,但如果未达到16周岁的工作和劳动收入,是不予认可的。
所谓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
这里所指的正常工作和劳动是指国家法律保护的劳动工作收入,也就是说,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才能享受误工费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总之,有实际工作收入,并因发生事故或处理事故受到损失的,才能获得误工费赔偿。
二、具体情况
1、我国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因而在未达到16周岁的工作和劳动收入,是不予认可的。
2、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超出上述年限的人员,其工作和劳动收入作为误工费计算,一般来说也是不予认可的。
3、我国误工费的赔偿是以实际劳动能力为基础的,因而对农村和一些特殊工种的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赔偿,并不无完全是以退休年龄进行限制的。
4、在交通事故中所发生的误工费,除了当事人本人之外,因作为当事人的家属参与处理交通事故的,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需要明确的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根据伤员的实际经济损失来认定的,并不存在满多少岁不予支持误工费的赔偿的,一般情况下,即使在公民退休后,如果继续从事劳务工作的,在误工时的经济收入有减少的,仍可以向事故责任认定方申请误工费的赔偿。